各院(部)、处(室)、直属单位,工会、团委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6〕17号)要求,经学校研究同意,现将2017年中秋节、国庆节放假调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放假调休时间及调课安排
中秋节、国庆节: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,共8天。9月30日(星期六)上班,有课的老师照常上课。
二、放假期间工作要求
1.中秋、国庆期间,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安全值班工作。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,保持通讯畅通。值班安排于9月25日前报学校办公室、保卫处备案,各学院值班安排同时报学工处备案。
2.有关职能部门和各学院要做好节假日期间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安排。
3.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做好重点部位和重点物品(如危险物品)的监控工作。保卫处要加强治安巡逻。
4.节假日期间,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要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,如有应急情况,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。
5.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,各二级单位对节日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要做到思想认识到位、领导责任到位、工作措施到位、部署检查到位,确保全校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。
学校办公室
2017年9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