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:

教学动态

关于开展2017-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
浏览次数:     发布时间:2018-06-25 15:55

关于开展2017-2018学年
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

校内各单位:

为进一步了解教学现状,加强教学质量监控,完善教学评价,提高教学质量。学校定于5月14日-6月1日(第11-13周)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期中教学检查。现将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检查内容

主要检查教学运行基本情况、教师教学状况、学生学习状况、实践教学环节的执行情况等。具体内容如下:

(一)日常教学状况检查

1.教学运行状况

主要检查教学秩序情况,包括教学计划执行、教学纪律、教学计划变动,教学规范执行等情况。

2.教师课程教学状况

课程教学(含课程中实验教学)具体检查内容如下:

(1)课程教学实施方案、授课教师的教案(其中教案(讲稿)应有完整的纸质文档)、课程实验(上机)指导书等教学资料的编写情况。

(2)检查理论教学情况,包括各门课程的教学进度与质量,作业布置与批改、学生平时成绩的记载、教师课外辅导、答疑、指导性学习等情况。

(3)检查实验教学情况,包括实验课的安排情况、教师参与实验教学情况、实验过程的指导、实验报告的批改、实验开出率等情况。

3.学生学习状况

检查学生学习情况,包括学生的学习态度、学习方法和效果等。

4.部分课程的教学质量

高等数学、大学物理、大学英语等部分课程进行期中考试,由课程所属学院组织安排,考试时间与教务处协商确定,课程所属学院对考试结果进行质量分析,并报教务处备案。

(二)专项检查

1.部分实践教学专项检查

学校组织有关人员对2017年5月2日-2018年4月28日的课程设计、实习(实训)(含制图测绘、建筑测绘;不含毕业实习)等实践教学环节执行情况进行检查,重点检查教学规范执行情况,具体检查时间和内容另行确定。

2.2017-2018学年第一学期实验课程教学专项检查

依据《武汉轻工大学实验教学管理条例》(轻工大普教[2015]92号)精神,主要检查实验教学文件资料、实验教学组织与实施、实验教学效果与评价。以教师自查、学院检查、督导专家抽查的方式进行,具体检查时间和方式另行确定。

3.2018届毕业设计(论文)中期检查

主要检查学院毕业设计(论文)组织机构和工作计划安排情况、毕业设计(论文)指导教师选配情况、毕业设计(论文)选题申报及审批手续、毕业设计(论文)任务书及指导书填写及审批情况、学生的开题报告、外文翻译等毕业设计(论文)相关材料和指导教师的指导次数和过程管理情况。以学院自查、督导专家检查、教务处抽查的方式进行,具体检查时间教务处另行安排。

4.院(部)期中教学检查专项工作

院(部)组建由院(部)主要领导、教研室主任及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参加的教学指导组。在期中教学检查期间,院(部)组织1次教学观摩活动,安排教学指导组成员听若干名重点教师的课。各教研室同行之间的听课可根据实际情况相互听课,也可组织公开课,填写《武汉轻工大学教师听课评价表》(附件1)。

二、检查方式及要求

(一)院(部)自查

各院(部)认真组织开展期中教学检查活动,组织填写《2017-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情况统计表》(附件2),要求教学运行的各方面均有数据,针对检查(听课)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,及时解决问题,并反馈给师生及主管教学校长、教务处。保证课程教学实施方案、教学进度计划表、教案等教学资料完备。组织教师填写《武汉轻工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自评表》(附件3),要求有教学任务的教师据实填写,院(部)根据教师自评情况组织检查。

(二)组织召开教师座谈会、学生座谈会,了解师生思想状态,对师生反映的突出问题要集中力量整改。座谈会确定召开时间后报教务处备案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,经归纳整理后形成纪要(附件4、附件5)。

(三)学生评教

根据学校“学生网上评教试行方案”文件的要求,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学生对教师课程教学质量的评价工作,负责学生评教的宣传和动员工作。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由主管教学院长和主管学生工作书记负责,辅导员(班主任)组织实施,组织学生召开网上评教主题班会,对学生进行宣传和动员。请各位同学认真对待评教工作,客观、公正地反应教师教学情况和教学质量,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评教。具体操作注意事项见学校教务处网页-质量管理栏-学生网上评教须知。

在开展学生评教的同时,鼓励各院(部)积极探索试行同行评教和专家评教,将评教结果报送教务处评估科。

三、检查时间安排

(一)5月17日前:各院(部)应召开会议,结合本部门实际,做好动员部署工作,制定本部门期中教学检查具体实施方案。

(二)5月21日-5月25日:各院(部)组织自查。

(三)5月28日-6月8日:各院(部)组织学生网上评教。

(四)本次期中教学检查结束后,各院(部)要认真总结,于5月25日前将期中教学检查的总结及有关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评估科。

附件:1.武汉轻工大学教师听课评价表

     2.期中教学检查情况统计表

     3.武汉轻工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自评表

     4.武汉轻工大学期中教学检查学生座谈会纪要

     5.武汉轻工大学期中教学检查教师座谈会纪要

武汉轻工大学  

2018年5月9日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武汉轻工大学办公室

2018年5月9日印发 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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